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9〕3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升我省防震减灾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要性
我省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也是地震灾害多发的省份之一。郯庐、聊考两大地震带纵贯南北,燕山-渤海断裂带在半岛北部沿海通过,南黄海地震带分布于半岛东南近海海域,具有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有历史记载以来,我省内陆及沿海发生5级以上地震70余次,其中7级以上地震7次,最大为1668年郯城8.5级地震。据统计,全省29%的国土面积和46%的人口分布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
“专群结合”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方针,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经验和特色。地震群测群防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与救援、震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新建扩建了一大批群测骨干观测点和宏观测报点,有效地弥补了专业地震监测台网的不足。但仍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管理制度不健全、网点建设运行不规范、信息报送不畅通、人员经费缺乏保障等问题,制约了我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各级、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我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新时期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专群结合、社会参与、优势互补的原则,健全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体系,规范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规程,提高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拓展新时期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推动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