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三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安委办〔2009〕30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三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各地、省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进一步强化雨季防洪涝灾害、台风和雷击等安全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而引发重大次生灾害。各地、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和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督促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制订具体整改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