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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的通知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的通知
(合农〔2009〕95号)


各县(区)农委、高新区农工局、经开区社管局、新站区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现就加强秸秆禁烧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指挥组。何杰任组长,陈寅、戴文刚、张厚伦、刘德华任副组长,指挥组办公室设在扶贫处,李祥、王芳、吴熹、韩杰、夏庆杰承担具体工作。办公室职责如下:

  1、制定全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会议方案,撰写会议材料,做好工作总结。

  2、根据市农委指挥组的指示,合理安排农委禁烧督查工作和值班人员,提出秸秆禁烧专项经费使用意见,报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负责全市一日一报数据收集、汇总和简报发放工作,及时向省农委和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汇报、向市禁烧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乡镇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加强与省、市新闻媒体联系,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5、根据市禁烧工作领导组的指示,协助政府办公厅做禁烧工作会议会务工作。

  6、承担市禁烧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成立督查组

  第一组:组长:陈寅;成员:朱守胜、肖波、吴瑞爱。督查区域:肥东县、瑶海区。

  第二组:组长:戴文刚;成员:沈永树、李祥、王红。督查范围:肥西县、包河区。

  第三组:组长:张厚伦;成员:程红山、李俊。督查区域:长丰县、新站区。

  第四组:组长:刘德华,成员:李定义、朱流柱、王芳。督查范围:庐阳区、蜀山区、高新区、经开区。

  职责要求:

  (1)督查责任区域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深入乡村一线,田间地头,开展禁烧宣传,制止焚烧行为,指导综合利用。

  (2)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时纠正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协调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组信息员每天要向市禁烧办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3)与市环保局执法小分队、县(区)督查组密切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农委督查组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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