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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09年第13号--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分所终止执业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
(2009年第13号)
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分所因经营不善而决议终止,并已向省财政厅报送了终止备案材料。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省财政厅收回了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分所的执业证书,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分所不得继续执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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