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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09年第14号--广州碧涵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广州瑞勤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
(2009年第14号)
广州碧涵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广州瑞勤会计师事务所并已向省财政厅备案。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原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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