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加快推进增值税转型,降低增值税征收率;要落实好新
企业所得税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适当延长中小企业纳税申报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执行所得税优惠税率;要严格执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综合运用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将资金按规定尽快下达到项目单位。
(二)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收费、省政府取消和降低156项收费的政策,对省及省以下规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视情况降低收费标准。坚决清理贷款抵押、评估等中介收费项目,全面纠正直接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贷款违规收费行为。
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市监察局要发挥好优化经济环境和效能监察作用,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和企业宁静工作日制度,立即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除涉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税收及计划生育等检查外,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检查活动;必须进行的检查须经监察或减负责任部门批准备案,并尽量减少次数或合并执行,所有检查活动实行“履职不收费”。
整治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市公安局要指导企业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大力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要采取果断措施,集中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犯罪,从严惩处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断水断路、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要按照采取从重从快的方针,对侵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快审快结。
(三)加大调控调节的力度,满足企业生产要素需求
加强运行基础工作,搞好监测预警。市发改委要从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多角度监测分析经济运行的发展变化,加强运行监测,做好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准确把握全市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提出预测预警信息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各县、区和市直工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市重点服务企业和县、区重点服务企业的监测。市工发局要发挥各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工业结构分析,研究五大支柱行业运行态势,做好五大支柱行业分析预测工作,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快速调查,做好经济形势分析、研判、预测和预警工作。要加强信息引导,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
加强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市发改委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煤炭运需衔接,落实资源和铁路运输计划。开封供电公司要强化电力运行科学调度,优化电力供应结构,积极推动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搞好电力需求侧管理;中石油开封分公司、中石化开封分公司、新奥燃气要积极做好成品油、天然气供应工作。对企业煤电油气运需求,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市发改委提前做好运行调节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以及必要的物资储备,随时准备快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要特别关注并做好春耕、汛期、迎峰度夏、度冬等重要时段的煤电油运等运行要素保障,确保我市不因生产要素供应紧张而影响企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