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发挥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作用,不断开发就业岗位
各级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在举办好日常招聘会的同时,还要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毕业生的特点,组织开展专业性、行业性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的招聘会,提高双向选择成功率。今年全市要举办招聘会50场以上,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不少于5000个就业岗位;要开通“校企直通车”,组织至少100家企业进校园为高校毕业生送岗位,力争帮助2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要联合县、区开展“网络大招聘”,通过依托“开封人事人才网”、“中国中原人才网”及兄弟地市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站,促成网络联盟,引导企业参与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力争帮助2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积极组织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工作
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对各类事业单位用人情况进行清理,组织空编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今年上半年,拟统一组织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0人。支持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发展需要,采取聘用办法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和科研单位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认真落实基层就业计划
严格按照省组织、人事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计划”。按照2010年前实现全市2366个行政村,122个社区和32个居委会均至少有1名“大学生村干部”或“大学生社区(居委会)干部”的目标,2009年要完成400人的选聘任务。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选聘时要优先录用。
(四)鼓励参军入伍,投身国防建设
参军入伍,投身国防建设不仅是高校毕业生学有所成后报效祖国的方式之一,也是理想的就业途径之一。农业户口高校毕业生参军后,要提高优待标准,退役后可直接推荐到村任职。城镇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可优先安置就业,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创业。
(五)建立就业见习基地,逐步完善见习政策
各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建立一批社会责任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安排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活动,以减轻暂时性就业压力。企业要积极接收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期满后,企业可直接考试录用,见习期计入工龄。拟选派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财政部门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市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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