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起草修订局属单位财务管理考评办法,准备起草局系统审计暂行管理办法;提出适合局属事业单位管理实际的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并提交市财政部门审定;开展第二批已完工程核销工作,组织检查今年实施的专项工程进展情况。(责任领导:毛国荣,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
(二十一)根据各队工作变化,做好上半年度装备配置工作。(责任领导:陈建胜,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
(二十二)继续与市轨道交通指挥部进行工作对接,建立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审批业务运作联动机制。(责任领导:汪闻勇,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协督)处)
(二十三)收集数字城管丛书有关材料;做好座席员的培训及操作测试工作;解决数据转换技术难点,努力实现与规划测绘院平台互通、资源共享;协助宁波大学课题组做好调研工作。(责任领导:陈建胜,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协督)处)
(二十四)开展上半年度市长信箱(电话)和局长信箱办理情况等信访工作的检查督查。(责任领导:施行良,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协督)处)
四、党务及其他工作
(二十五)继续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各项工作,重点在“学、谈、破、立”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城管发展大家谈”大讨论等活动。(责任领导:罗伟,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等相关处室)
(二十六)举办政工干部培训班。(责任领导:罗伟,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二十七)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制订出台局属单位主要领导用人规范的指导性文件。(责任领导:罗伟,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二十八)开展新一轮“慈善一日捐”活动。(责任领导:罗伟,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十九)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法规汇编工作,启动“人人学法规,全员守纪律”党纪条规集中学习周活动,做好廉洁自律“百问百答”活动有关准备工作。(责任领导:施行良,责任处室:监察室)
(三十)落实有关纪检信访件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纠风治乱专项整治自查工作。(责任领导:施行良,责任处室:监察室)
(三十一)制订实施便民摊贩疏导点试点工作和水价听证的宣传方案,开展节水宣传周宣传活动。(责任领导:罗伟,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