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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梅山(保税)港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梅山(保税)港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甬政发〔2009〕25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宁波梅山(保税)港城总体规划的请示》(甬规字〔2009〕2号)收悉。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批准《宁波梅山(保税)港城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为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新战略,指导梅山保税港区的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该项规划十分必要。该规划指导思想明确,现状分析客观,总体定位准确,功能分区、用地类型、道路交通、绿地水系、基础设施等规划方案较为合理,并提出了近期建设和规划保障措施,规划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能够指导梅山保税港区的发展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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