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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公安局转发广东省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注:1、一户一卡,凭卡入户;
  2、《入户卡》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3、应将“随迁配偶及子女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空白栏目通栏划一斜线,并加盖“以下空白”章;
  4、《入户卡》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过期作废。

  附件3:
  广东省汕头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审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婚姻状况

 

(彩色一寸免冠)

贴  相  片

从事职业或工种

 

职业资格技术等级及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现工作单位

 

原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原户口登记机关

省    市(县)公安局        派出所

现入户详细地址

 

现户口登记机关

省    市(县)公安局        派出所

属符合何种条件申请入户

□表彰类 □技能 □专利发明 □紧缺技能人才或特殊岗位人员 □其他

户口迁转类型

□外地迁入 □户籍地入户城镇

申请类型

□用人单位申报 □个人申报

连续在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    年   月

随 迁

配 偶

子 女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关 系

居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本人

承诺

本人对以上填报内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意见及公示结果

(盖章)

 

主管部门

意  见

(盖章)

 

 

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意见

(盖章)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意  见

(盖章)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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