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公安局转发广东省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 年 月 日 签发        签发人:           领取人:

  …………………………………………………………………………………………………………………………

  广东省汕头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卡
  No.

姓名

 

性别

 

单位名称

 

出生日期

年  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专业工种

 

技术等级职称

 

何处

迁入

省(市、自治区)

市(县、区)

迁入

何处

省(市、自治区)

市(县、区)

婚姻状况

 

迁入依据

汕头市劳动保障局、汕头市发展改革局、汕头市公安局《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汕劳社[2008]155号)所规定的优秀农民工入户条件第           条。

 

随迁配偶及子女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

  
  
  
  
   

                       签发单位(盖章)

 

                           年   月   日签发     签发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