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数字化城管领导组办公室、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数字城管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数字化城管领导组办公室、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数字城管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四日
“数字城管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方案
(市数字化城管领导组办公室、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为巩固2009年“城乡清洁工程”成果,扩面提质,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横线到边、纵向到底、分层推进、逐步完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息化高科技为手段,建立“两轴分离、高位监管、一级监督、两级指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城市管理中各类事件部件问题“全面覆盖、主动发现、限时处理、闭环考核”;通过监督、处置、评价“三分离”措施,推进城市管理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转变,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现代化水平。
二、实施步骤及监管
(一)第一阶段(3-4月)。在对市容环卫行业涉及的事件部件问题进行试运行管理基础上,扩展到“城乡清洁工程”涉及的其它事件部件问题范围。
监管范围:示范区(北起胜利街、南至南中环街、西起和平路、东至建设路约107平方公里范围内)。
监管对象:市容环卫行业城管事件部件及“城乡清洁工程”涉及的其它城管事件部件。
责任单位:市、区市容环卫局、“城乡清洁工程”涉及的各级城市管理主管或作业部门、单位。
(二)第二阶段(5-6月)。在“城乡清洁工程”涉及的其它14个部门范围内实现数字城管监督。
监管范围:从示范区逐步扩展到市建成区范围。
监管对象:“城乡清洁工程”涉及的(除市容环卫行业外)14个部门或单位城管事件部件。
责任单位:市建管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局、市园林局、市房地局、市执法局、市人防办、市客运办、市交警支队、市公交总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热力公司、市天然气公司以及“城乡清洁工程”涉及的其他城市管理主管或作业部门和单位。
(三)第三阶段(7-12月)。逐步延伸到所有涉及城市管理事件部件权责部门单位,对数字城管部件事件实现全覆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