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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效能投诉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继续办好“阳光热线”直播交流节目。把“阳光热线”节目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纠风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为主题,积极谋划节目内容,不断创新直播形式,努力提升热线影响力。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推出专题节目,重视解决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机关效能监察和查纠力度,在群众满意度上有新提高

  (一)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监察工作。以“两提高、两降低”为主要内容,强化机关效能监察工作。深化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和许可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和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职能归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全面推广网上电子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监察平台网络系统,进一步拓宽电子监察的领域,重点加强对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监管。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认真落实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开展全市机关效能交叉检查。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依法维护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坚决抵制铺张浪费,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要求,削减压缩公务用车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出国(境)经费和一般性支出。

  (二)进一步加大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督查力度。重视效能投诉网络建设,畅通投诉和监督渠道,适时开展专项投诉活动,着力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事拖拉、作风飘浮,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违反“四条禁令”等行为。认真落实投诉办理“回访”制度,建立健全重要疑难投诉督办联办等机制制度,进一步明确承办和协办单位的工作责任、工作进度和报结时限,提高效能投诉办理质量、时效和群众满意度。

  (三)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查纠力度。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持原则,一查到底,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加大直接查处力度并予以公开曝光,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强大声势,进一步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巩固清理行政管理部门与驾校脱钩工作的成果,坚决纠正与民争利的行为。要进一步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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