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委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医药物资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
(杭经医化〔2009〕139号)
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市)经贸(经发、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医药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抗流感类药品和医用防护物资应急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浙经信传〔2009〕1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09〕19号)精神,我委已转发浙经信传〔2009〕1号,我市各有关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已紧急增加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医药物资的生产、采购和市场供应,为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医药物资生产、供应工作,满足市场需求,确保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认清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深刻领会“人民健康高于一切,领导责任重于泰山”的含义,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把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采取有效措施,齐心协力,团结战斗,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机制到位和工作到位,全力以赴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市政府成立了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疗防治组、信息宣传组、物资保障组,其中物资保障组由市经委牵头,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疾控中心、贸易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
二、明确职责,抓紧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医药物资的生产、储运、采购和供应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组织相关企业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医药物资的生产、储运、采购、调拨和供应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为甲型H1N1流感防控物资的生产供应开通绿色通道,以确保及时向全市提供所需的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目前的特殊时期,要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以社会利益为重,本着正常生产服从疫情需要的原则,按照市场需求,千方百计组织原材料,开足马力生产甲型H1N1流感防控急需物资,保质保量服从全市的统一调配,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市里的统一调配,确保防控需要;各医药商业企业要千方百计组织各类甲型H1N1流感防控急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广开渠道,积极组织货源,稳定物价,确保医院、疫点、学校、公共场所的防控用药需求。同时,要做好零售市场的供应工作,以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