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强农民外出务工收费管理。进一步落实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收费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和自主创业,促进农村劳务输出。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管理,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9、实行农产品加工价费优惠政策。从价费政策上积极支持农民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吸纳当地劳动力,带动更多的农民就业。
10、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收费管理。配合农村教育培训工程,进一步规范涉及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收费行为,逐步实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严禁强制农民参加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收费。认真落实对农民的免费培训制度,提高务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外出务工农民的适应力和竞争力。
四、全面清理规范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1、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在2008年取消23项和停止征收13项收费的基础上,2009年继续抓好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十一五”期间,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一律不得新增针对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现行的涉农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标准。
12、加强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深入开展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调查研究,进一步规范农机作业、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收费行为。农机作业、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认证、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公证鉴证等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由农民自主选择,严禁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严禁以服务为名搭车收费,严禁以“回扣”为手段强行征收。严禁各地、各部门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13、巩固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认真研究制定新的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按照新的目录,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强化涉农价费公示的动态管理,适时组织涉农公示督查和检查,巩固公示成果。
五、认真解决农村民生价格问题,加强涉农价费监督管理
14、加强农村公用事业收费管理。落实生物质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价格政策,加强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健全计量收费制度,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建设。统筹制定城乡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措施,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收费政策,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服务“清洁水源、清洁村庄、清洁生产”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