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努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鄂政发〔2009〕2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努力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监测和调控机制,引导企业开拓市场
(一)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健全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网络,完善重点企业监测平台,建立重点企业旬报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要生产要素的跟踪监测。坚持和完善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做好预测预警。建立经济运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信息,引导企业合理组织生产,把握投资方向,增加有效供给。完善煤电油运协调工作机制,搞好电力发供用协调,积极争取大用户直购电政策,保障生产要素供应。
(二)大力促进工业品销售。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协作,形成互为市场、协同发展机制,共同抵御市场风险。推动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等重点骨干企业产品省内循环工作,推进企业之间“1+X”战略合作,提高重点企业产品的省内市场占有率。对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地产钢材、汽车、建材等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对采购省产汽车项目,采用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对在我省有生产基地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给予政策性加分。做好汽车、家电下乡工作,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落实补贴。
(三)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引导和扶持企业稳定欧美市场,加大对非洲、南美洲、东南亚等地区的营销力度。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支持机电高新产品和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扩大出口。鼓励钢铁、煤化工、电力、石油化工等企业在国外建立原材料基地或生产基地。支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出口企业开展境外注册认证和品牌宣传。
(四)完善工业经济调控机制。强化政府对工业经济运行的调控职能,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涉企资金使用协调会商机制,统筹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方向、投入重点和项目布局,协调解决资金安排中的重大问题,优化资金投向,集中资金办大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