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双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泸市府函〔2009〕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泸州市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 年市重点督办事项的通知》(泸市目〔2008〕2 号)要求和《泸州市2008 年双拥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双拥工作考核小组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区县考核情况
一等奖(共5 个):江阳区人民政府、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纳溪区人民政府、泸县人民政府、古蔺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共2 个):合江县人民政府、叙永县人民政府
二、市级有关部门考核情况
一等奖(共54 个):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局、市委党校、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局、市交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粮食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广电局、市外侨旅游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地税局、市人防办、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物价局、市供销社、市保密局、市食药监局、市国税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残联;
二等奖(共18 个):市委农工办、市委群工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国安局、市档案局、市科协、市台办、市邮政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