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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合肥工业大学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肥工业大学部分专业学费标准的函(2012)(发布日期:2012年5月25日,实施日期:2012年5月25日)废止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合肥工业大学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2009〕66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合肥工业大学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函》(教秘计〔2009〕74号)悉。现函复如下:

  软件工程和景观学专业是教育部批准的合肥工业大学新增本科专业。经研究,同意你厅意见,核定合肥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景观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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