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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3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9〕3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对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副省长许卫国同志协助省长负责审计工作,分管省地税局,协助分管省审计厅,负责联系驻辽审计机构和省国税局。
  副省长陈超英同志负责教育、民政、国土、金融工作。分管省教育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残联、省政府发展中心、省矿产勘查局、省有色地质局、东煤地质局,负责联系省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和驻辽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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