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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统计台帐和报表的通知

合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统计台帐和报表的通知
(合民〔2009〕104号)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新站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

  民政统计台帐是推行积极的民政政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做好民政统计工作的基石。特别是自台帐数字参与经济运行等考核以来,其作用日益显现,做好民政统计台帐已成为大家的共识,得到各县区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全市民政财务统计台帐上了一个台阶,但是离省厅的要求还有差距。

  根据民政部统计制度要求和省厅年报汇总会议精神,现对民政统计台帐和报表报送要求如下:

  1、完善民政财务统计台帐。做到报表数据来源于民政统计台帐。保证报表和台帐的核对率为100%。

  2、报表和台帐要按时报送。报送时间为每月8日之前。从5月份开始对报送不及时、核对率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将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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