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船舶交易市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依托上海航运交易所,加快建设全国性的船舶交易信息平台,编制开发船舶交易指数,在上海形成具有示范作用的船舶交易市场,引导和规范船舶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展上海航运交易所的服务功能,开展船舶交易鉴证、船舶拍卖、评估等服务,增强航运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5.建立航运综合信息共享平台。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区域经济一体化、长三角通关模式改革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上海港航EDI中心及上海电子口岸平台的整合优势,加大上海港与长江干线港口的交流合作力度,加快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港口、航运、物流、监管等信息共享和应用体系,推动长三角、长江流域航运市场联动发展。
(三)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
1.实施洋山保税港区营业税优惠政策。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和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继续实施中资外籍船舶特案减免税政策。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延长执行中资外籍船舶特案减免税政策,将执行截止日期由2009年6月30日延长至2011年6月30日。
3.推进企业开设离岸账户试点。继续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在完善现有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政策的基础上,支持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内,有实际需求的贸易、物流等外向型企业在境内银行开设离岸账户,为其境外业务提供资金结算便利,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4.抓紧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出口货物国内中转的监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骗退税的措施;推动实施在国内港口报关启运,经洋山保税港区中转出口的货物,凭启运地海关签发的出口报关单办理退税。
5.探索创新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积极拓展航运服务业对外开放创新试点,探索创新符合洋山保税港区实际的各项管理制度,为开展国际中转、现代物流、商品展示、仓储租赁、期货交割等多层次业务提供监管服务支撑,进一步优化口岸服务环境。实现以“关检联动”为重点的口岸管理单位联动,确保口岸安全,提高通关效率。
6.加强促进航运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研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借鉴航运发达国家(地区)的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税费政策。研究借鉴国际自由港政策,拓展洋山保税港区功能。不断丰富和完善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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