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首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9〕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首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的高度,把做好首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九年五月八日
新余市首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首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首个“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电〔2009〕64号)要求,定于2009年5月12日开展以“民生人防,应急人防”为主题的首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的
以“5·12”汶川特大地震启示为切入点,以“民生人防,应急人防”为主题,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关注,增强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战备观念和人防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防、支持人防建设的社会氛围,为依法建设人防、管理人防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的普及推广,提高各级各部门的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㈡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
㈢江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㈣省民防局编印的宣传手册。
㈤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
㈥宣传标语:
1、平战结合、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