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针对第四季度特点,深入治理各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冰裂泄漏,以及交通安全防范等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 各级旅游局和各旅游企业应对“三项行为”开展“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作法,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执法措施,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执法质量,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3. 各级旅游局应对“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1月底要把总结书面报告送省局行管处。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三项行动”是“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个岗位。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处理,并在相关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二)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既要突出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要时段,以及以前经常发生或容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包括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方面,星级饭店饮食方面等)和重要设施、关键岗位(包括星级饭店的消防工作、地下设施保护工作、旅行社的领队和导游人员的管理、培训方面等),也要加强日常检查、监督指导,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地开展“三项行动”。同时要认真查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公开查处结果,以推动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要及时排查治理各项安全隐患,消除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又要着力推进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新时期安全生产的工作规律,促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四)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级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把“三项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社会舆论监督等手段,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 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各级旅游局要及时掌握“三项行动”进度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建立完善考核制度,采取日常检查和重点时段抽查等方式,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查处,确保“三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要调动全体旅游从业人员积极性,积极参加“三项行动”;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形成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良好舆论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