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主要工作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旅游生产的;
2.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瞒报事故的;
4.旅行社聘用无证领队、无证导游人员的;
5.旅行社租用不合资质旅游车辆的;
6.旅行社超范围宣传和经营的;
7.星级饭店采购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原材料,或销售过期食品(含饮料)的;
8.星级饭店消防器材过期、监控设施失效的;
9.旅游企业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三项行动”工作进度安排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三项行动”应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 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
1. 各级旅游局、各旅行社和各星级饭店按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08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级旅游局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送省局行业管理处。
2. 各级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目的和意见,提高全体旅游从业人员参与“三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在排查治理隐患和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月-9月)
1. 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旅行社务必要杜绝租用不合资质的旅游车辆,星级饭店要确保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 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采取相关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必要时,旅行社停止旅游团队在室外的旅游活动,并尽快将团队带到安全地带。星级饭店应做好汛期台风影响造成的停电、停水等应急工作。
3.各级旅游局应加大对旅游企业安全检查力度,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责任事故。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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