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全省旅游安全教育行动、治理行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旅〔2009〕52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省旅游局研究制定了《全省旅游安全教育行动、治理行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请通知各旅行社、星级饭店登陆《福建旅游之窗》政务公告栏目下载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五月八日
全省旅游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治理行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旅游安全工作,加快我省旅游又好又快发展,为广大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我省旅游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治理行动、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围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部署,扎实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彻底排查治理各项安全隐患,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海西两个先进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发展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主要工作任务
1.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旅游安全生产系统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树立“安全生产也是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观念,强化
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咨询服务活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福建段各项活动。结合建国60周年大力宣传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的成就,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在全社会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