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重难点指标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榕政办〔2009〕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根据市十三届政府2009年第5次常务会议部署,为全面完成《福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福州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两纲”实施的目标责任体系,确保如期完成2010年“两纲”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我市实施“两纲”中未达标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项目予以分解,列入重难点攻坚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
全力完成《福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福州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各项目标要求。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实施“两纲”的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政府的主导意识和部门的责任意识;要认真对照两纲要求,查找不足,深入分析项目未达标的原因;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各地完成“两纲”重难点指标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妇儿工委领导要具体抓,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强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2010年达标任务。
三、重难点攻坚指标分解
1、强化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扩面工作。按照闽政办〔2008〕21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州地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人数2009年底要达到66万,2010年底要达到73万人的省定目标。劳动保障部门要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扩面,建立罚缴滞纳金制度和对企业的问责制,形成强制力,确保达标。(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提升村“两委”女性比例。2009年是我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要根据村情推行村委会女成员“专职专选”工作,加大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班子力度,实现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进一步提高女村支书、女村委会主任的比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