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典当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京商务交字〔2009〕26号)
各区县商务局:
为规范典当企业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典当行年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08)20号)有关要求,市商务委定于5月4日至7月4日开展2009年全市典当企业核查工作。
请各区县商务局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典当企业做好2009年核查工作。
附件:2009年典当企业核查工作方案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典当企业核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典当企业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通过动态监管,规范典当企业行为,完善退出和清算机制,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制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2008年度典当企业核查工作方案。
一、核查工作的时间
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7月4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1、核查领导小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服务交易管理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执法办公室、北京典当行业协会、各区县商务局、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组 长:
王卫平
副组长:
唐永宏、段伟
组 员:
郭金山、赵波
2、下设办公室:
主 任:唐永宏
成 员:段伟、郝凤琴、曾青、赵波及各区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二)工作职责
1、核查领导小组:对核查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程序监督;依据核查结果,对核查企业做出年度核查决定。
2、核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核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审阅企业提交的各项核查材料;根据情况对企业进行调查;依据审查情况,对被核查企业提出年度核查结果建议。其中:
北京典当行业协会:根据《核查工作细则》的要求,负责对符合条件、被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培训;对被核查企业进行核查辅导;对全市核查数据进行汇总;起草核查工作报告以及具体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