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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字〔200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五月五日

全市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好势头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民众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
  三、重点范围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一)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电力等工矿企业;
  (二)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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