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寿绵阳分公司关于开展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府办函[2009]37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寿绵阳分公司关于开展小额人身保险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小额人身保险的工作方案
(中国人寿绵阳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26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步伐,满足农村低收入人群的保险需求,使广大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能够获得保险保障,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原则
(一)目的
通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提高广大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的风险保障水平,改善我市农村地区保险保障供给不足的情况,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完善保障稳定家庭经济,促进均衡消费和家庭经济发展投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原则
试点工作坚持“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小额保险销售、服务和理赔等多环节的创新活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绵阳市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件附件),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三、试点产品
本次试点产品主要是由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
四、工作目标
力争2009年2月底前全面动员,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12月底全市农村人口承保面达到30-50%,以后年度逐步扩大,3年实现我市农村人口承保面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