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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


  2、2009年目标: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主要目标任务的80%以上。具体目标如下:

  --农民永久性住房建设:5月12日前完成95%以上;

  --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年底前完成;

  --学校恢复重建: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医疗卫生设施恢复重建:年底前基本完成;

  --敬老(福利)院等社会福利公益设施恢复重建:年底前完成;

  --纳入国家、省灾后重建年度投资计划的生产经营性项目:7月底前完成立项审批(备案),年底前开工率达90%以上;

  --纳入国家、省灾后重建年度投资计划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7月底前完成立项审批(备案),年底前开工率达85%以上;

  --灾毁耕地复垦:年底前完成60%以上。

  三、进一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城乡住房重建。一是进一步加快永久性农房建设。各县市区要尽快明确今年农房重建的具体任务,按尚未开工、正在建设和尚未竣工三个类别,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倒排工期,明确每月竣工户数;要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行政监管和技术指导服务两大体系,严格质量监管,做到监管责任到人、技术指导到户;要坚持“先规划、后设计、再建设”,突出特色(民族风情和地方特色),大力推进“小集中”,对已建成农房区域要采取“查漏补缺、加强配套、纵深推进”的办法进行完善提升,并注重产业发展;抓好失地农民返乡安置帮扶工作,及时依法帮助解决农房重建所需宅基地,做好生产生活所需耕地、林地调剂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大行动,每个县市区要确定3-5个乡镇、每个乡镇要确定1-2个村作为乡村环境整治大行动示范点,带动面上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在今年5月12日前基本完成48.9万户农房重建任务。二是切实加快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各县市区要在去年城镇住房重建和加固维修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重建和加固维修的实施主体、组织形态、加固方式、监管单位和责任领导;要切实加强城镇住房重建和维修加固的组织指挥,加大政策宣传,细化执行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在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城镇重建住房规划的审查、审批,并全面开工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38万户加固维修和7.9万户城镇住房重建任务。

  (二)加快推进公共设施重建。要按照统一布局、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风格、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承接外援的要求,整合资源,加快推进857个教育项目、377个医疗卫生项目、237个计划生育项目、424个文体设施项目、787个社会福利项目和966个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恢复重建,确保今年秋季学生入学基本入住永久性教育用房,年底前基本完成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文化体育设施、村(居)委会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建任务。公共设施重建要坚持早立项、早审批(备案)、早招投标,争取所有项目3月底前全部完成招投标程序。要坚持“三主体四加强一建立”,即明确产权主体、法律责任主体、现场组织协调主体,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指导调度、加强后勤服务、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公共设施建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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