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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
(绵委发[2009]1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重建委,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2008年,我市在夺取抗震救灾伟大胜利后,迅速组织开展灾后重建,以永久性农房建设为代表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扎实、有效、快速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为确保“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5·12”特大地震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为深重的灾难。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对于尽快恢复受灾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拉动投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具有全局性、战略性重大意义,是贯彻省委“加快重建、加快发展”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体会议“四个加快”的具体体现,是广大受灾群众的迫切愿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非常时期非常之举、关键时期超常努力来进一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步伐,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做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进一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加快重建的方针,全面落实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正确处理加快进度与确保质量、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争取外援与自力更生以及恢复与提高、建设与发展、安居与乐业、环境与自然、分散与集中的关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市场运作,着力推进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恢复重建,早日实现家家有房住、人人有保障、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的目标。

  (二)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1、总体目标:按照“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灾区群众居住条件优于灾前、公共服务好于灾前、基础设施强于灾前、生产能力大于灾前”四大目标,到2010年6月完成全市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90%以上,年底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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