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字〔2009〕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州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抚州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办发[2009]32号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67号)精神,为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好势头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机关效能建设年”、“基层基础建设年”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民众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