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绵府办发[2009]14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狠抓灾后重建消防安全,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作好2009年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消防工作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各级消防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整改火灾隐患;规划、建设、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做好消防规划、建设工程及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广电、体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确保行业消防安全。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火灾隐患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而引发火灾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要实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抗御火灾能力
(一)认真落实灾后重建消防规划。各地要认真贯彻《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灾后恢复重建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发[2008]53号)精神,按照县级以上城市有蓝本、乡镇有专编的要求,完成恢复重建消防规划编制,确保灾后重建消防工作与其它建设同步实施。市政府将于9月份组织专项检查。
(二)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切实加大投入,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现状,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游仙、江油、安县、梓潼、平武、经开区等县市区今年要完成消防站建设;江油二站、北川、科创园、顺河街等消防站要开工建设。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标准配备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特勤器材,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市要新购1台大功率消防车,提升消防部队灭火和抢险救援作战能力。要加快市政消火栓建设,各地在市政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务必把消火栓纳入同步建设,乡镇重建时要统筹考虑场镇消火栓建设,避免消防设施建设欠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