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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红十字灾后重建援建项目管理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红十字灾后重建援建项目管理的通知
(绵府办发[2009]15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委员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红十字会灾后重建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和部署,本着“尊重捐赠方意愿,遵循国际惯例,分类指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将每一个红十字援建项目建成精品工程,让援建方放心,让捐赠方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明确定位、突出特色的原则。要遵循红十字会的基本原则,突出组织特色,充分发挥各级红十字会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符合红十字会的宗旨,有明显的红十字会名称和标识及红十字会指定的相关内容。

  (二)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符合国家审定的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和国家对口支援等相关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国办发[2008]39号)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参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总字[2008]64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重点支持国家审批的全部毁损或严重毁损需要整村重建或相对集中重建的农户住房(含村卫生站、村民活动室)、乡村两级卫生院(站)和学校、社会福利及社区防灾减灾设施等建设项目。

  (三)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红十字会援建项目的申报、审核、资金划拨、数量、使用情况等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要增强援建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严肃性和公正性,定期公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捐赠者和援建方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及捐赠人的监督检查。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效益的原则。红十字会援建项目的安排应从灾后重建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考虑地区经济和受灾情况,使投入的资金做到科学安排、合理使用,以最大限度发挥其社会效益,努力满足灾区群众的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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