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着力解决农村饮水问题,特别要优先解决好旱山村饮水困难和民族地区大骨节病、包虫病、麻疯病等病发区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抓好农村公路畅通、通达工程,落实好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和建立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的政策,加快农村道路建设,重点支持灾区道路修复和重建,提高通达能力。增加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投资,新建沼气池60万口,努力建设一批养殖场大中型沼气示范工程,扩大秸秆生物气化试点示范。支持适宜区域农村积极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实施“金农工程”,加快发展农村信息化。以四川农村信息网和四川三农新闻网为重点,建设涉农网站、信息交互平台并进行优化升级,建立涉农信息地方标准。
20.进一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完善扶贫政策体系,探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因地制宜实施新村扶贫、劳务扶贫、产业扶贫、沼气扶贫和村道扶贫工程,扶持80万农村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经济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实施农村产业扶贫重点项目和以工代赈扶贫重点项目。着力推进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继续开展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等试点。认真实施民族地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帐篷新生活行动”和彝族地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继续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
六、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21.加大“三农”工作领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抓住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三农”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努力在农村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强化农业基础上取得新进展,在改善农村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抓紧细化实化政策,落实项目资金,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发展步伐。
22.继续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全面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中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中央扶持粮食生产、农业发展的多项补贴和奖励政策。各级财政投入“三农”的资金要适当集中,重点用于扶持和加快推进农业上台阶的大项目建设。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就业增收、社会事业发展、新农村建设试点的财政支持力度,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取消县及县以下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资金配套的政策。继续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市、县财政支农投入增量、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建设的比例,重点支持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聚合社会资金投入“三农”,努力完成千亿元以上农业投资。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财政对农户参保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财政补助制度,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在全省建立农业担保体系。继续开展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