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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意见


  16.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加强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基础建设,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扩大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省、市财政要增加对试点的投入。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继续选择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的乡村债务进行化解试点。

  五、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17.加速推进灾区农村恢复重建。认真组织实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坚持灾后恢复重建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切实加快农村恢复重建步伐。突出抓好受灾农户住房重建,科学规划布局村落和适度集中居住点,合理设计农居户型,加强建筑质量监测,提高农房的抗震性、安全性,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今年9月份完成农房重建任务。大力推进灾区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抓紧恢复重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业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引导灾区培育特色效益农业,建立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恢复发展灾区农业农村经济。加大灾区农民工培训力度,引导灾区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和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18.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县、乡、村三级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村综合文化站(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立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积极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切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农村职教攻坚计划和乡村教育发展五年计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水平,提高报销比例。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加快推进规范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加大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力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受灾群众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对农村军烈属和伤残病退伍军人等的优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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