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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意见


  12.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地区性和特色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省集中建设10个现代化农产品专业市场,指导市(州)和集散中心县(市、区)重点建设100个农产品市场。推进各具特色的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合理布局建设粮油肉等重要农产品储备体系。加快构建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搞好粮食物流骨干通道、关键节点、中心粮库和应急网点建设,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规范农村市场秩序。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工程”。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

  13.发展农村新型流通服务组织。加强引导,支持自治性、互助性、志愿性的新型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大中型流通企业到有条件的乡镇改造建设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发展乡村粮油超市和连锁店。改造供销合作社基层服务网络,鼓励发展农村综合性服务组织。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经济实体发展,支持其扩大农产品销售及为成员提供农产品营销和农资、农技服务。

  四、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14.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继续搞好成都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省、市(州)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进户籍、就业等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有条件在城镇落户的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的制度。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社保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办法。

  15.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严禁借机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坚决禁止违法收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不得妨碍自主流转,不得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制,推进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为模式的土地流转。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积极发展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尽快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引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介服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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