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登记表;
2、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共 件);
3、行政执法职权清理登记表;
4、行政执法文书清理情况;
5、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1:
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登记表
单位(盖章):
机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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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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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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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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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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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状况
| 编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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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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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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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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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持有省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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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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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受委托的组织 □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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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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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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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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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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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凡具体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机构均须按要求填写本表;根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同一单位内存在多个执法主体的,请分别填报清理登记表;
2、“主体类别”一栏,请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在相应方框内打“√”。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在城市管理领域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请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前的方框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