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批准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图设计的函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批准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图设计的函
(浙交函〔2009〕131号)


省交通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项目交安、绿化、机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函》(浙交投〔2009〕83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市至杭州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6〕52号)确定的标准、规模和投资,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该设计文件进行了初审。2009年1月20日,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并于2009年2月18日进行了补充审查。之后,设计单位根据会议审查专家组意见,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资料较为齐全,图纸版面清晰,设计深度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施工图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等基本符合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精神。
  三、同意该施工图交付使用。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