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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全省交通物流基地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全省交通物流基地建设的意见
(浙交〔2009〕88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交通局,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根据厅《关于印发现代交通三大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浙交〔2008〕241号)要求,现就推进全省交通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交通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思路

  (一)充分认识物流基地建设的重要作用
  交通物流基地是交通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支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物流基地建设是国家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九大重点工程之一,交通部门要将物流基地建设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整体谋划、积极推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引导、管理引导、服务引导,宣传引导,加快推进我省交通物流基地建设。
  (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推动以物流基地为重点的物流站场体系建设
  我省物流业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物流站场体系基础相对薄弱,必须坚持物流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当地城乡发展相衔接的原则。现阶段应坚持“循序渐进、以点带面、规划引导、注重实效”的方针,集中力量,通过新(改)建或整合提升,重点扶持一批示范性物流基地建设,发挥其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推动全省以物流基地为重点的物流站场体系建设。
  (三)注重交通物流基地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的创新
  综合性物流园区在现代物流业中,具有基础性、稀缺性和公共性,要正确处理国家投入和社会经济组织投入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调控作用,也要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引入社会资本的,要设置相应的门槛及制定监管措施,确保其公共服务性质和服务水准。要探索通过招投标引进专业的第四方物流服务企业作为物流基地运营商的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物流站场体系的服务、保障水平,走出一条具有当地特点的物流站场建设、营运管理新路子。
  (四)坚持资源整合与转型升级并重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站在从传统运输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高度,站在行业升级的高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推动现有停车场、货运站场、仓储场所通过整合提升,完善物流功能、更新设施设备、优化集疏运体系来整合提升,向现代服务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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