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管理
各地应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提高养护资金使用效益。省补资金的标准和总额,仅作为各市、县(市、区)的补助安排分配数,各地在具体编制计划时应根据公路路况、交通流量、路面类型、路面宽度等因素,统筹安排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订,并报省、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备案。各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监督管理。
七、建立检查考核机制
各市、县(市、区)应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进行目标考核。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县(市、区)的农村公路管理检查。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检查。乡镇应每月组织一次对管养路段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
检查结果应及时公布,并作为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应给予表彰;对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路况下降的单位应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
八、逐步完善规章制度
要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必须建立系统全面、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体系。各地应按照“六个一”的总要求逐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内业资料管理,具体是:
一个政策:各市、县(市、区)应制订本行政区域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办法、方案等政策性文件。
一个制度:县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制订“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个标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制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一个职责:乡镇制订“乡村道养护管理职责”。
一个村规民约:乡镇或村级组织制订“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村规民约”,或者在现有村规民约中增加有关爱路护路的内容。
一套内业台账: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建立管养路段的养护内业台账(包括管养路段基本情况、工程技术资料、路政资料、巡查记录、生产记录、考核记录等)。
九、切实做好技术培训工作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每年组织一次针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政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路管理基础知识、养护概述、路基养护、水泥路面养护、沥青路面养护、桥梁养护、公路绿化、水毁处理、内业资料管理、路政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