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四)加强防汛抗旱物资贮备和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及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紧补充、备足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物资,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重点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以及险工险段,要将抢险物资提前运抵现场,以应急需。对已储备的物料,要加强管理,规范存放,不得挪作他用。承担防洪救灾物资贮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于2009年5月1日前如数准备就绪(具体任务见附件),并派专人负责保管,汛期如遇洪灾,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要加强防汛应急通信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备品备件的储备,确保防汛抢险通信畅通;要加强防汛抢险和抗旱排涝队伍建设和管理,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干得好。

  二、强化措施,全面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一)完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和《贵州省防洪条例》的规定,不断推进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积极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管理规范、综合协调、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应急管理机制,促进防汛抗旱整体能力的提高。

  (二)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各地要在工程建设、汛前准备、队伍组织、工程管理、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环节逐级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责任追究制。汛前,逐一明确和落实辖区内水库水电站的防汛行政责任人,逐级公布辖区内水库水电站、尾矿(灰渣)坝、城镇等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全面履行职责,督促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

  (三)做好水旱灾害预警预报。在预报方面,要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的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力度,努力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准确性;不断优化洪水预报和调度模型,加强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在预警方面,要大力加强预警系统和设施建设,特别是城市、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和中小学校的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机制,为及时转移安置群众,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要加强旱情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建立旱情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决策支持体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