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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7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贵阳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和总体要求,我市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加快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积极探索应对水旱灾害的重大举措,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不断提高防御洪涝干旱灾害能力,坚持科学防控、群防群控,杜绝防汛安全责任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系良好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一、及早部署,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

  (一)及早部署,提前准备。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及早部署,提前准备,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

  (二)认真开展汛前防汛抗旱安全检查。各地要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筑汛旱字〔2009〕2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派出熟悉防汛技术的专业人员再次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检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不存隐患,确保检查质量。要把病险水库、险工险段、在建工程、灰渣坝(库)、尾矿坝(库)和山洪易发地区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并加强对河道及排水大沟、下水道、低洼易淹地带、采沙场、采石场、小煤窑、建筑工地、施工路段等的检查和管理。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南明河红岩倒土场除险加固工程、云岩区黔春大沟河道堵塞、部分区县水库病险情况严重等)及时提出意见,督促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及时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推进预案建设,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要根据《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贵州省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的框架要求,制订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防汛抗旱预案,特别是要落实好预警预报、撤离路线、避险地点以及灾民救助等措施;要抓紧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的抗旱预案,城镇、大型工矿企业等人口密集区要尽快制订应对特大干旱、突发性水源事件的应急供水预案;各区、市、县要抓紧编制完成包括乡(镇)、村在内的山洪灾害防御方案;要建立预案演练机制,适时开展演练活动,以促进各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切实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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