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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八、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四)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

  市人民政府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有关群众团体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潘红霞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国忠、陈顺文、刘晓渝、吕宏、张雪丽、程忠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农办、市总工会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其余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

  (二十五)把农民工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各级政府要把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把统筹城乡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教育、治安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支出预算范围。

  (二十六)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督促检查

  各区(市、县)、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做好农民工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落实对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定期对农民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九、做好农民工工作要求

  (二十七)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

  各区(市、县)、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本部门涉及农民工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认真加以落实。要按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民工工作。

  (二十八)健全农民工统计监测网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要建立健全农民工统计监测网络,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

  (二十九)加强对农民工政策宣传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切实做好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农民工政策措施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农民工工作氛围。

  (三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要加强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管理,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十一)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各区(市、县)、市直各有关部门涉及农民工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和在农民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重要情况要于每年12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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