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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7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带动了农村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直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是,农民工面临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生产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就业培训、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不断加深,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加,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落实“六有”民生行动计划,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

  (一)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

  --市发改委牵头,市国资委、市经贸委、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局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更多的农民工就业岗位;扩大内需的建设项目,要尽量招用因企业关闭或减员而失去工作的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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