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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政府法制宣传和信息网络。各县区、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与河南电视台《执法面对面》栏目、《河南法制报》政府法制专版、商都网法制频道等优势宣传媒体的联系,更加深入地宣传本县区、本部门政府法制工作;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的编撰质量;加快我市政府法制网站的建设,逐步畅通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的交流渠道。
  (二)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各县区、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有1名负责同志主抓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有
  1-2名具有宣传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承担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三)建立科学、严谨的评价考核体系。为加强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每季通报、年终汇总考评制度,并逐步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责任制目标考评范围。
  五、信息报送
  (一)信息收集的主要内容:
  1.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2.各级领导检查指导、调查研究的情况;
  3.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机关及队伍建设以及工作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4.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工作安排部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法行政示范活动,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经验;
  5.行政执法人员突出的工作实绩和先进事迹;
  6.其他需要宣传报道的情况。
  (二)信息报送的主要方式:
  1.直接报送
  2.邮寄
  3.邮箱报送:kffzb2008@163.com
  各县区、各部门的法制信息统一报送到市政府法制办。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篇信息,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篇。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向省政府法制办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同时参加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对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2009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点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2009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点

  一、宣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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