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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民族事务局《贵阳市2009年民族团结周暨苗族“四月八”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民族事务局《贵阳市2009年民族团结周暨苗族“四月八”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筑府发〔2009〕3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民族事务局《贵阳市2009年民族团结周暨苗族“四月八”活动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贵阳市2009年民族团结周暨苗族“四月八”活动安排意见

  贵阳市第二十七个民族团结周和一年一度的苗族传统节日“四月八”即将来临,为集中广泛地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展示全市各族人民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协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精神风貌,拟举办以“贯彻十七大,民族大团结”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现对2009年“四月八”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围绕“2009中国·贵阳避暑季”贵阳城市品牌形象的打造,组织开展民族民风活动,广泛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展示建国六十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贵阳市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果,推介贵阳民族风情,推进我市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构建和谐贵阳,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在民族团结周期间(5月2日-5月8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文明办、市民族事务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我市民族地区发展变化及民族工作成就。一是由市委宣传部协调贵阳日报、贵阳电视台、贵阳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分别开辟《民族团结》专栏、专题,深入反映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党的民族政策的照耀下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二是由各区(市、县)宣传部、民宗局组织和利用本地电视(广播)台(站)、期刊、网站、黑板报、墙报等传媒宣传马列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条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三是由市民族事务局、贵阳日报社联合举办“我和我的民族”征文大赛,充分展示“黔山秀水美,民族情更浓”的时代画卷,振奋民族精神,增进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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