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根据控制目标和新增量预测,2009年我市COD减排绝对量为2340吨,其中静态减排量581吨,新增量1759吨。SO2减排绝对量为 1200吨,其中新增量1200吨。
四、主要减排措施
(一)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减排。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2009年全市将关停落后产能砖瓦窑生产企业5家、小水泥厂3家、陶瓷企业2家等;关停小造纸9家、小化工5家、小矿山4家、啤酒酿造2家、纺织漂染2家等污染企业。继续认真实施抚州“十一五”期间高耗能、高污染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淘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燃煤工业锅炉(窑炉)。
(二)着力推进工程治理减排。 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金溪、东乡、广昌、南城县污水处理厂已经在建设过程中,预计今年8月前可以实现调试,也将形成一定的减排能力。其它县(区)的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确保今年年底完成建设。二是抓好工业废水和废气重点治理工程。通过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设环保设施等措施,重点抓好建材、造纸等企业的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同时重点抓好造纸、化工、食品酿造、纺织印染等行业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促使其达标排放。
(三)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减排。一是加快建设在线监控设施。按照国家公布的国控重点企业名单,分期分批完成重点污染监控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确保上半年完成市级在线监控平台建设。二是加强监督性监测。市、县区环境监测部门至少每季度对重点污染监控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每个月对重点减排项目进行监测,没有监测能力的,由市环境监测站执行。监测结果要与自动监测数据比对,并及时进行分析。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对国家和省重点污染监控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时,要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抽查方式。对超标排污企业,要通过实行强制清洁审计来达到减排目的。三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全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至少每月对重点污染监控企业和减排项目进行一次现场执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和自动监测、监督性监测数据,会同有关部门逐月核定其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并据此征收排污费。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强重点抽查,严格杜绝偷排行为,通过提高企业稳定达标率来达到减排目的。
五、可达性分析
(一)COD减排可达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