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使用环节
各区、县局要结合“四个走进”组织开展集贸市场和餐饮店电子计价秤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对本辖区内集贸市场和餐饮店等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进一步完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并落实在线档案的动态更新和管理。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电子计价秤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计量作弊等行为;是否存在使用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者改装称量单位等行为;是否因缺斤短两特别是因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作弊造成缺斤短两被消费者投诉或者举报等。
严格使用环节的检定管理。对使用过程中的电子计价秤,检定机构要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计量检定,尤其要加强对铅封的管理,在检定过程中发现有破坏铅封的,一律按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处理。
4.修理环节
各区、县局要对本区域电子计价秤修理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修理企业是否具备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生产企业开展修理的书面授权;是否对电子计价秤修理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并定期回访;是否依法查处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电子计价秤修理企业,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计价秤修理企业均为原生产企业(包括原生产企业书面授权开展修理)或者是具备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
严厉打击利用修理之便对电子计价秤加装作弊装置(或作弊功能)、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检查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
各区、县局和有关单位对前一阶段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和自查,对重点区域要进行回头看,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和处理。市局将对部分单位整治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同时做好准备迎接国家质检总局检查。
(四)总结巩固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
各区、县局和有关单位要对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有关要求
各区、县局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12365热线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重奖举报人的方式发现违法线索,严厉打击不法企业和不法行为,必要时可与工商、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各区、县局和有关单位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要开展联合帮扶行动,可以组织专家帮助企业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通过专项整治使不规范企业走向规范,促进整个电子计价秤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