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以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努力构建良好的金融服务经济环境
(十八)各级政府要做倡导诚实守信的表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构建信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当前应以支持金融机构维护债权为切入点,从清理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拖欠银行贷款和“私贷公用”专项整治活动为突破口,加大对社会信用环境的整治,打击各种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为金融机构能大胆增加信贷投入提供良好环境。
(十九)不断改进执法环境,切实维护金融部门合法权益,司法部门应加大维护金融合法权益支持力度,提高金融诉讼案件执行力度,对金融诉讼案件应做到专人负责督办、快审快结,切实维护金融合法权益,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信心。
(二十)积极参与政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主动介入和加强与各信用担保公司的联系沟通,只要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有效担保,银行业机构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二十一)人民银行应加快和推动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在政府主导下,逐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和使用范围,完善非银行信息数据的采集,发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信息作用与查询功能,惩治社会各种失信行为,推进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八、以提高政策执行力为抓手,不断完善基层央行窗口指导方式
(二十二)辖内各级人民银行要认真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信贷政策执行的督促与引导,增强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建立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跟踪通报制度和信贷政策执行评价机制,提高辖区信贷政策执行效应。
(二十三)灵活运用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向。研究和探索央行短期融资券企业之间捆绑式发行模式,落实风险控制机制,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额比重。大力推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对已办理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人民银行优先给予办理再贴现。对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出现资金不足,人民银行及时提供再贴现和支农再贷款支持。
(二十四)大力推进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并扩大试点范围,在东乡、崇仁两县试点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将宜黄县纳入试点范围,落实各项金融扶持倾斜政策。认真总结与探索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努力破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瓶颈。